海南省金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法律服務詢價比選公告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海南省金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資產重組工作全過程專項法律顧問服務項目
2.委托需求:專項法律顧問服務
3.擬選聘法律顧問單位數量:1個。
4.服務期限:根據省金林集團工作需要,參與省金林集團資產重組工作全過程。
5.服務地點:省金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本部及全部系統企業。
6.本項目服務費用為:
(1)法律顧問服務費用上限為30萬元(含稅),最低價不低于行業規定收費標準,不以最低價為中標依據。
(2)以上報價需包含律師提供服務期間往來的市內交通費等基礎費用。在辦理委托方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等費用由委托方另行支付。
二、委托基本內容
(一)委托服務范圍
1.對省金林集團原所屬或擬劃轉歸省金林集團持有或管理的所有公司進行法律調查,包括但不限于:
(1)相關公司資產負債等狀況;
(2)相關公司存在的內控風險和涉訴案件情況等。
根據法律調查結果,提供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和解決問題的方案,并根據需要,針對工作的可行性、合法性、合規性等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2.律師事務所應對本集團本次進行資產重組的每一個項目各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決策程序、流程的合法合規性、潛在的法律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注冊資本金是否到位、股權是否已質押或凍結、資產是否已抵押或被查封、賬戶是否被凍結、是否存在對外擔保、是否涉訟或存在或有債務、責任的承擔等);提出解決方案或改進措施,為本集團爭取更多的合法權益并確保各項交易的合法合規性。
3.對審計評估資產的權屬證明、財務會計信息和其他資料的合法性進行核實,并出具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4.審核相關董事會、股東會決議,資產、股權、債權劃轉協議,職工安置方案,債務承擔協議等,并出具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5.梳理涉及的各種法律關系,配合集團有關公司和部門完善法律手續,防范法律風險。
6.收集整理國家有關國企重組、財稅、土地等方面政策。
7.為省金林集團組建員工持股平臺提供治理結構設計及法律咨詢,并出具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8.為省金林集團就本專項法律服務項目所涉及的相關問題,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提供法律風險防范的意見、建議等,并根據重組工作過程中的省金林集團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見書。
9.對省金林集團資產重組涉法事項工作情況進行系統性安排,并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工作進度表。
(二)委托服務對象
省國資委《關于金林集團剝離整合資產重組實施方案的批復》(瓊國資產〔2020〕75號)所涉及企業及省金林集團根據自身工作需要增加的企業。
(三)服務期限
根據省金林集團工作需要,參與省金林集團資產重組工作全過程。
(四)款項支付時間
配合完成通航板塊各項目公司債權債務關系清理及省金林集團資產重組全部工作后,由委托方向被委托方支付雙方合同價款。
三、參選單位資格要求
1.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較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
2.遵紀守法,未因違規執業受到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律師協會的行業懲戒、負面評價。
3.法律服務團隊中,主辦律師要求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驗、專業能力強;法律服務團隊其他承辦律師要求不少于5年執業經驗且專業能力較強。
4.具體經驗要求:(1)具有企業改制、國企管理、項目并購業務等的豐富經驗;(2)在項目投資管理、公司管理架構建設等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3)具有參與省屬國有企業規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結構建設、法律文件審核、提供法律意見、出具法律文書等事項的經驗;(4)具有處理各類企業資產重組過程中訴訟、仲裁案件的豐富經驗。
5.法律服務團隊具有國有企業混改操作、員工持股平臺組建以及具備輔導央企或大型國有企業成功完成的上市業務成功經驗,并曾參與混改公司員工持股平臺的治理結構設計,事項溝通協調等事宜的酌情優先考慮。
6.中選律師事務所選派的律師必須符合上述要求,且選派的律師除因委托方要求更換外,必須依合同服務到期限屆滿為止,中途不可更換其他律師。
四、參選文件遞交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參選文件提交截止時間:自省金林集團官網公告之日起的第五個工作日的17:30止。
2.參與詢價比選時提供的材料建議包括但不僅限于如下有關內容(要求按照以下順序排列并制作目錄,每頁都寫上頁碼并加蓋律所章或蓋律所騎縫章):
(1)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2)律所簡介。
(3)主辦律師和協辦律師簡介、律師證及相關資格證的復印件。
(4)授權代表委托書。
(5)指導國企重組、國企混改等的案例。
(6)項目服務方案。
(7)報價。
(8)其他材料。
3.參選文件一式一份,須密封性完好,并在密封處加蓋單位公章。提交參選文件時,需同步提交參選文件電子版(不含報價及項目服務方案)。
4.參選人提交報名后不得撤回、不得修改,否則視同放棄參選資格。
5.郵件標題注明“參選省金林集團專項法律顧問服務項目選聘”。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方的參選文件,視為未按時送達。
6.遞交參選文件的兩種方式:郵寄方式和專人現場送達方式。送達地址:海南省??谑姓x路3號海南省金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二樓(法律合規部收)。
五、比選時間、地點
1.比選時間:自參選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如與集團工作安排相沖突,則另行通知)
2.比選地點:海南省??谑姓x路3號海南省金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八樓會議室。
六、比選方式
1.采用比選方式進行選聘。
2.評審方法:由省金林集團成立的比選小組對參選單位報送的參選文件進行評審。同時,參選單位須現場進行5分鐘的自我介紹并講解各自的服務方案等內容。評選小組成員現場有5分鐘對參選單位的有關情況可進行追問或提問,之后綜合報價情況確定為中選機構。
七、確定中選機構和發出中選通知書
1.評選小組研究確定的比選結果上報集團內部審批后在集團官網公布中選機構。公布中選機構后的3個工作日內向中選機構發出中選通知書。
2.最終中選機構自收到中選通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省金林集團協商簽訂《委托服務合同》并開展工作,具體工作內容以雙方合同約定為準。
八、其他事宜
1.確認為中選機構后,須按照委托方的安排與委托方簽署《委托服務合同》。不得無故放棄,不得提出不利于委托方的要求,否則視同放棄中選資格。
2.中選機構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簽訂協議,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無法保證質量,給委托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3.咨詢電話:66527392、68910175(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4.聯系郵箱:jinlinfg@sina.com
海南省金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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